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关于规范超声刀辅助操作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摘要: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医疗服务项目的规范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对超声 ...

  

  

  

  各区医保局、卫生健康委、人社局,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医疗服务项目的规范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现对超声刀辅助操作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进行规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超声刀辅助操作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说明等内容。注册证为可重复性使用的特殊刀头,按超声刀辅助操作收费。注册证为一次性使用的超声刀头,按“一次性耗材”收费,公立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一次性使用集成超声刀头按照实际采购价收费,且适用于主要手术政府指导价(基价)3000元及以上的手术。超声刀辅助操作不得与超声刀头耗材同时收费。具体项目内容见附件。

  二、同步规范超声刀辅助操作项目医保支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支付标准按照规范后的规定执行。

  三、各有关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规范价格行为,及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四、各单位要落实责任,确保政策平稳实施,并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情况,跟踪政策实施效果。

  本通知自2024年8月12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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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规范超声刀辅助操作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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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保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人社局

  2024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规范超声刀辅助操作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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