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典委员会关于勘误“去羟肌苷散”标准有关内容的函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去羟肌苷散”标准。经我会核查,该标准碱度检查项中的“加水00ml,”应更正为“加水100ml,”。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去羟肌苷散”标准[标准编号为WS1-(X-006)-2008Z]。经我会核查,该标准碱度检查项中的“加水00ml,”应更正为“加水100ml,”。
特此勘误,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企业遵照执行。
国家药典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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