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药品GSP检查员遴选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进一步强化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检查员队伍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药品GSP检 ...
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 国家药品GSP检查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强化药品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检查员队伍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药品GSP检查员遴选。现就做好检查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条件 (一)现任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其直属监管事业机构的工作人员; (二)具备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具有3年以上药品流通监管及相关检查工作经历; (三)品行端庄、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未受过行政或刑事处分; (四)能够正确理解并掌握药品GSP流通监管法律法规,并能准确运用于检查实践; (五)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六)服从选派,能按要求参加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的药品GSP现场检查工作; (七)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检查工作; (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九)参加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2014年以来组织的检查员培训的人员优先推荐; (十)参加过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2014年以来组织的飞行检查的人员优先推荐。 二、推荐名额及入选程序 (一)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推荐范围及条件统一组织推荐工作。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荐名额
关注我们的了解行业最新资讯官网手机版
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