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液态奶产品标签标示有关问题的函

摘要:  食监一司、食监二司、食监三司、稽查局、应急司、中检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液态奶产品标签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207号)转发你单位,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国家卫生计 ...

食监一司、食监二司、食监三司、稽查局、应急司、中检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液态奶产品标签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卫食品标便函〔2014〕207号)转发你单位,供工作中参考。


  附件: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关于液态奶产品标签标示有关问题的复函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科技和标准司
                           2014年10月21日

  

15405231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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