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颁布我国首部野生枸杞保护条例

摘要:  青海省颁布我国首部野生枸杞保护条例2015年5月13日,人民日报消息: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枸杞保护条例》。新出台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枸杞保护条例》规 ...

青海省颁布我国首部野生枸杞保护条例

2015年5月13日,人民日报消息:青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查批准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枸杞保护条例》。新出台的《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枸杞保护条例》规定,每年的6月1日至7月31日为野生枸杞叶的采集期,8月1日至10月31日为野生枸杞果的采集期,其余时间为禁采期。在禁采期采集野生枸杞果和叶的,没收采集的果和叶或违法所得,并处采集的果和叶价值或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条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位于青藏高原柴达木盆地腹地,野生枸杞是柴达木盆地盐碱地治理、防风固沙、防止水土流失的优良乡土树种,主要分布在格尔木市、德令哈市、都兰县的荒漠、半荒漠沙地、草原上,集中连片面积达39万亩。近年来,海西州出产的野生黑枸杞被市场热炒,滥挖野生枸杞的行为非常猖獗,致使草原植被、荒漠生态环境遭到毁灭性破坏。  

 

条例规定,盗挖、滥挖野生枸杞植株的,没收盗挖的植株或变卖所得;盗挖不足二十株的处植株价值五倍的罚款,二十株以上的处植株价值十倍的罚款;滥挖不足五十株的处植株价值三倍的罚款,五十株以上的处植株价值五倍的罚款,并责令支付补种盗挖株数十倍、滥挖株数五倍植株所需费用,由林业部门代为补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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