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包装企业将迎来巨大商机!

摘要:  【摘要】明年3月1日起,如果没有取得相关生产许可,企业就不得再生产销售即食鲜切蔬果产品。据北京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的《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4版)》要求,鲜切水果必须包装好后才能出厂,产品不允许分 ...

【摘要】明年3月1日起,如果没有取得相关生产许可,企业就不得再生产销售即食鲜切蔬果产品。据北京市食药监局近日发布的《即食鲜切蔬果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4版)》要求,鲜切水果必须包装好后才能出厂,产品不允许分装,这也意味着食药监局正式将即食鲜切蔬果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

【正文】细则明确,即食鲜切蔬果是指以新鲜的蔬菜、水果为主要原料,经预处理、清洗(去皮)、截切、消毒漂洗、去除表面水等处理,可以改变形状但仍保持新鲜状态,密封包装后经冷链运输销售的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产品。消费者在7—11、全时便利店等超市内常见的包装好的水果、蔬菜沙拉即属于这一范畴。

细则要求,北京市即食鲜切蔬果的生产企业总使用面积应不少于4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15年3月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未取得生产许可的,不得生产销售即食鲜切蔬果产品。按照细则规定,即食鲜切蔬果不允许分装,今后,该类产品出厂时必须已经是最小包装单位,企业不能到销售点再对产品进行分装。

小编点评:此政策一出,想必即食鲜切蔬果的生产商会投入软包厂的怀抱,让咱们帮忙生产各类包装。做食品包装企业的企业老板们,千万别错过这巨大的商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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