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眼科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被罚

摘要:    中新经纬6月16日电 近日,西安碑林爱尔眼科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为患者填写病历资料,被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罚款。   中新经纬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西安碑林爱尔眼科门诊 ...

  中新经纬6月16日电 近日,西安碑林爱尔眼科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为患者填写病历资料,被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罚款。

  中新经纬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西安碑林爱尔眼科门诊部的违法事实是未按照规定为患者填写病例资料。其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西安市碑林区卫生健康局于2022年6月13日对西安碑林爱尔眼科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警告,罚款10000元。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西安碑林爱尔眼科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3日,注册资本为23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眼科;医学验光配镜;眼科疾病预防与保健知识咨询;Ⅱ类、Ⅲ类医疗器械销售;康复服务及相关技术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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