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调整精神药品目录

摘要:    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 (记者孙红丽)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将咪达唑仑原料 ...

  人民网北京5月7日电 (记者孙红丽)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发布《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该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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