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渝医保发〔2022〕号)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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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渝医保发〔2022〕号)政策解读 为贯彻落实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做好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工作,降低群众负担和社会成本,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10号)要求,我市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项目价格。现解读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进一步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政府指导价。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检统一降至每人份不高于3.5元。检测项目价格含检验相关的试剂等耗材,为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格,不得上浮,医疗机构可以下浮执行。同步调整完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含单、混检)的医保报销属性及报销限制。 (二)进一步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的政府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按照“检测价格项目+检测试剂”的方式收费。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政府指导价2元/人次,公立医疗机构收费不得上浮,下浮幅度不限(见附件)。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检测价格项目+检测试剂”费用总和超过6元/人次的,实际收费按照6元/人次封顶。同步调整完善新冠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检测试剂盒的医保报销属性及报销限制。 (三)涉及降低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其他相关事项,按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渝医保发〔2021〕62号)执行。 二、本次公布的项目价格执行时间 本次公布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自2022年5 月31日起执行。
政策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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